预定说明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、完整的信息(姓名、性别、证件号码、国籍、联系方式、是否成人或儿童等),以免产生预订错误,影响出行。如因客人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造成损失,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。出行须知我司将在出行前3天向您发送《出团通知书》或导游的确认电话。注意托运行李、自理行李及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合并计入免费行李额中,行李逾重收费标准请遵照各航司的逾重行李收费规定。目的地可能有部分私人经营的娱乐、消费场所,此类组织多数无合法经营资质,存在各种隐患。为了您的安全和健康考虑,旅游圈提醒您,谨慎消费。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、完整的信息(姓名、性别、证件号码、国籍、联系方式、是否成人或儿童等),以免产生预订错误,影响出行。如因客人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造成损失,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。旅游团队用餐,旅行社按承诺标准确保餐饮卫生及餐食数量,但不同地区餐食口味有差异,不一定满足游客口味需求,敬请见谅。请您严格遵守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国家法律法规,切勿从事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或携带相关物品,避免因触犯法律损害自身利益。根据最新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、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》,将燕窝、新鲜水果、蔬菜、动物源性中药材、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严禁携带或邮寄进境项目,敬请知晓。根据中国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54号令,进境公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以内(含5000元)的,海关予以免税放行。烟草制品、酒精制品、照相机、摄像机等20种商品不在免税范围内,敬请知晓。购物说明全程不强制购物;游客在指定购物店中为自愿购物,所购商品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;行程规定的景点、餐厅,长途中途休息站等这类购物店不属于旅游定点商店,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,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;游客自行前往的购物店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,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。行程中涉及的购物点购物自愿,购物时请您务必谨慎,请在付款前仔细查验,确保商品完好无损、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,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。购买后请妥善保管相关票据。成团说明最低成团人数35人,出发前30天如您未收到成团通知,我司会短信或电话询问您是否愿意等待或推荐成团班期、产品。如已成团,最晚于出发前2-3天直接发送出团通知给您。您也可以选择铁成团班期或产品预订,以确保行程。航班变动声明团队中可能会有全部或部分行程段一致、入住不同酒店的其他团友一同出行,如涉及不同酒店客人的接送事宜,当地司导人员会根据团队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,敬请理解、配合,谢谢。本行程在实际游览过程中可能会有不同的车辆和导游为您服务,如给您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!本产品行程实际出行中,在不减少景点且征得客人同意的前提下,导游、司机可能会根据天气、交通等情况,对您的行程进行适当调整(如调整景点游览顺序等),以确保行程顺利进行。出游过程中,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景点未能正常游玩,导游经与客人协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更换该景点,或由导游在现场按旅游产品中的门票价退还费用,退费不以景区挂牌价为准,敬请谅解。行程中的赠送项目,如因交通、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、或因您个人原因不能参观的,费用不退,敬请谅解。团队行程中,非自由活动期间,不允许提前离团或中途脱团,如有不便敬请谅解。本产品会在当地由导游根据具体情况推荐自费项目,一般为套餐形式,您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参加,绝无强制消费。所有确认入住的酒店以我公司的“出团说明书”为准。因当地经济条件有限,交通、酒店服务及设施、餐饮等方面与发达城市相比会有一定的差距,敬请谅解。最终的航班信息请以出团通知书为准。其他预订须知:1.本邮轮产品不接受6个月以下婴儿预订。2.由于歌诗达邮轮上的医院不具备帮助孕妇分娩的医疗设施,故将不接受在预订航次结束之日前已怀孕24周的游客的预订申请。 不到24周的孕妇在预订时请务必提供医院开具的注明预产期的健康证明。3.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只有在至少有一名家长或一名成年旅客的陪同全程,并且该家长或成年旅客需对未成年人的财产和行为负责。4.鉴于普通邮轮套房及以下的房间面积有限,如您申请四人入住一间,建议为2成人2儿童,如均为成人,空间会相当拥挤,望您谅解。5.本邮轮产品不含往返上海交通费用,敬请自理。请妥善安排好您的行程。若乘客因个人原因误船,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推荐邮轮行程内容及抵离时间仅供参考,请以给您的确认邮轮船票为准。在出发前或航程期间,邮轮公司有权根据天气、战争、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调整或改变行程,对此我社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。游客应积极配合并接受对行程的合理调整,在调整过程中发生的额外费用,由游客承担!如因此少停靠港口,我社将退还此港口的港务费。 违约条款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或收取旅游者预付旅游费用后,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的,旅行社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旅游者,否则按下列标准承担赔偿责任:
出境旅游(含赴台游)应提前30日(不含30日)通知旅游者,否则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,并按下述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:出发前30日至15日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%的违约金;出发前14日至7日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%的违约金;出发前6日至4日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%的违约金;出发前3日至1日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%的违约金;出发当日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%的违约金。